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慕朝歌十四岁后,那想求娶她的人是数不胜数,但其实大部分人都跟她没有接触过,毕竟她也很少社交。

别的富户都得各种宴请拉近关系,而她天天宅在农庄。

偶尔才外出一趟。

因此大家更多的只是听说了她的传言,跟她一点儿不熟。

然而她的事迹还是挺出名的。

都说她赚了不少。

毕竟洗漱用品卖得这么广,顺着小舅舅的商队往外卖。

全国都卖遍了。

其他地方她的货物价格还能翻几番,确实很畅销。

因此这么一位能耐的姑娘家,还是有不少人惦记着,觉得她能持家,又不爱抛头露面,肯定是好孩子。

大多数都是找上冯氏这边,然而冯氏推掉一大堆,主要她自己都看不过眼,怎么可能给慕朝歌安排?

再者小外甥女说不着急。

冯氏也就不着急。

她今年也才十四,可以慢慢相看,不成亲也行。

“这些人个,这般蠢笨无能的孩子,也敢求娶咱们朝歌?”

冯氏看着账本连连摇头。

一个个还说让慕朝歌去当家做主,说是一进门就是当家主母。

还夸她肯定能管住他们的儿。

又或是说家里的产业也等着慕朝歌进门后交给她打理。

冯氏听了都没给好脸色,当场就说不合适,自家小外甥女是什么教书先生不成?还是什么谋士?

怎么嫁到他们家后,又是要教育他们的花心的儿,又是要帮他们打理家业,出谋划策?极其离谱。

“再说了,咱们朝歌一个月挣的可比这些人一年的净收入还要多。”

冯氏看不上一个,觉得这样好的外甥女,那得配极其优秀的人家才行,而且还是夫妇和睦,互相尊敬。

当家做主很累。

无论交给谁来都辛苦,所以夫妇俩应该共同承担。

而不是直接把担子压在谁身上。

冯氏性格干脆又飒爽,要不然也不能独自男扮女装在外行走江湖多年,她的想法绝对和内宅妇人不同。

陆行州看见一些孩子的条件是有些心动,但也是觉得这么都差一点儿,是不错,但不是最好的。

他也觉得自家小外甥女值得天底下最好的男儿。

“不着急,既然如此咱们就慢慢来,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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